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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的经济学原理
   2007-9-29 10:16:16
一、现代经济学理论与信用
  现代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为信用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解释,这些经济学理论包括信息非对称理论、交易成本论和博弈论。
  1、信息非对称理论与信用
  信息非对称是指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同,部分人所掌握的自身信息总比另一部分人多。
  如果交易行为透明度低 ,或者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不畅,企业或个人的失信行为就不能被所有潜在的市场参与者及时发现,那么企业或个人就容易摆脱信用的约束。因此,信息非对称性的存在是企业或个人失信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果交易行为透明度高,同时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畅通,社会失信行为就会减少。因为其他市场参与者可以有足够的信息判断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从而制定正确的对策。
  信息非对称理论认为,要解决失信问题就必须增加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健全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机制,减少信息非对称性。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例如,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正是通过强制上市公司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来减少信息的非对称性,以达到防止上市公司失信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2、交易成本论与信用
  交易成本论从成本的角度解释企业失信的经济原因。交易成本论认为若失信行为不能够产生足够的经济损失,失信行为就会继续下去;相反,如果失信的成本大于失信产生的收益,则失信行为将因失去利益驱动而减少甚或消失。
  某些企业不讲信用,就是因为拖欠银行贷款后往往可以受到某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财政豁免、挂帐或债转股等政策的扶持,从而使其不能真正感受到失信所带来的成本损失。
  可见,要减少失信行为、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就必须建立起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只要失信招致的损失大于失信取得的收益,企业就没有动力做出失信的决策,企业自律才会逐步实现。
  交易成本论还解释了信用服务机构产生和发展的经济根源。信用交易双方需要相互了解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完成,也可以委托给一个可信的信用服务机构来完成。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必须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交易对手的数量、距离、时间、专业性、业务复杂程度等。
  一般而言,自己完成比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完成所发生的交易成本高。因此,交易方会更多地选择委托信用服务机构的方式,这就推动了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行业的发展。从交易成本论可以看出,专业信用服务机构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的必然,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节约交易成本。
  3、博弈论与信用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企业总是寻找对自己最优的策略并由此形成一个均衡状态。
  在一个信息传递方便、市场监督机制健全的良好信用环境中,如果某家企业某次不讲信用并因此获得额外利益,但别的企业可以很快知悉并在其后的经济交易中拒绝对它提供信用,那么这家企业就会处于孤立状态,从而付出巨大的代价。因此,在信息传递机制和信用监督机制都很健全的社会环境中,企业不讲信用不是其最优策略;恰相反,其最优策略是讲信用,并防范交易对手不讲信用。
  相反,在一个信用环境不好、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社会,如果某家企业某次不讲信用并因此获得额外利益,但其他企业却无法及时知悉并会在其后的经济交易仍对它提供信用,那么这家企业就会因此而继续获益。于是,在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社会环境中,该企业的最优策略就是不讲信用。当其他企业发现不讲信用的企业短期内可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自己因为讲信用却遭受利益损失时,这些企业的最优经济策略也会选择不讲信用。如果不讲信用被大多数企业作为最优策略时,企业之间的信任随之降低,信用环境就会恶化。
  从长期来看,不讲信用的企业是没有市场的,博弈论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企业只进行短期博弈而缺乏长期博弈,那么企业就会失信。只有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提高失信的成本,使企业进行短期博弈的失信成本远远大于企业因此博取的收益,才可能使企业进行长期博弈,减少企业的失信行为。
    二、信用的经济表现形式及其对经济的作用
  1、信用的经济表现形式
  (1)信用是一种交换方式
  经济学意义上的信用,最初产生于商品交换领域。信用引发了产品交换方式上的革命,以信用交易取代现金交易,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交换方式的主流。这种交换方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将供货与兑现两个环节在时间上进行分离,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这种交换方式由产品流通领域向资本流通领域扩展,便出现了银行信用。
  信用带来了交换方式的变化,也由此导致了信用风险。所有的交易都应以兑现为终结,信用只是以基于信任的契约将兑现的时间加以延迟。兑现的延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这一限制被打破,就意味着失信行为的发生,这将给授信方造成信用风险。
  (2)信用是一种支付方式
  为了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和交易成本的降低,赊销成为企业间贸易关系越来越重要的交易方式。在赊销过程中,受信方不是以现金而是以信用作为支付方式来取得授信方的商品或服务。然后,受信方要在一定期限内再以现金方式支付,这样,交易中商品的让渡和货款的现金支付就因信用的介入而发生了时间和空间上的相对分离。相对于现金支付方式而言,信用方式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支付方式。
  2、信用对经济的作用
  (1)维护市场关系的基本准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用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交易方式逐步发生变化,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物交易阶段、货币交易阶段和信用交易阶段。交易方式的演变,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现代经济中,信用交易所以优于货币交易,货币交易又优于实物交易,就是因为交易成本的逐渐降低。
  由此看来,信用交易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完善的表现。目前,西方国家交易方式90%都是采用信用交易。然而,如果进行信用交易时一方不守信用,交换关系和市场秩序就会遭到破坏,不仅信用交易无法进行,实物交易与货币交易也会受到影响,经济活动就难以健康发展。
  (2)促进资金再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信用是促进资金再分配的最灵活的方式。借助于信用可以把闲置的资金和社会分散的货币集中起来,转化为借贷资本,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使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在信用活动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那些具有发展和增长潜力的产业往往容易获得信用的支持。同时,通过竞争机制,信用还会使资金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转移,在促使各部门实现利润平均化的过程中,也提高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资金效率。
  (3)节约流通费用
  利用各种信用形式能节约大量的流通费用,增加生产资金投入。
  这是因为:第一,利用信用工具代替现金,节省了与现金流通有关的费用;第二,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资金集中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减少整个社会的现金保管、现金出纳以及簿记登录等流通费用;第三,信用能加速商品价值的实现,这有助于减少商品储存和保管费用的支出。
  此外,各种债权债务关系还可以利用非现金结算方式来处理,不仅节约了流通费用,还可以缩短流通时间,增加资金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的时间,有利于扩大生产和增加利润。
  (4)有利于资本集中
  信用是资本集中的有力杠杆。借助于信用,可以不断扩大资本积聚的规模。信用可使零星资本合并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资本,也可以使个别资本通过合并其他资本来增加资本规模。现代兼并收购活动很多都是利用信用方式来进行并完成资本集中的。资本集中与积聚有利于大工业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经济增长。
  (5)调节经济结构
  信用调节经济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货币和信用制度来制定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利用各种信用杠杆来改变信用的规模及其运动趋势。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业务,有效地集中和输出货币资金,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不断增加的过程,能够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国家借助信用的调节功能既能抑制通货膨胀,也能防止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刺激有效需求,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国家利用信用杠杆还能引导资金的流向,通过资金流向的变化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国民经济结构更合理,经济发展更具持续性。
  三、信用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机制
  信用不仅为市场提供了一种交易方式和支付手段,也提供了一种市场机制,对市场经济具有调节作用。信用是通过对信用风险的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发生影响来发挥其作用机制的。
  我们可以将信用风险的发展过程按照时间顺序分为三个阶段:即谈判阶段、风险阶段和失信阶段。
  谈判阶段是指信用交易发生之前,授信人与受信人进行关于交易契约的磋商的阶段。磋商的内容可以非常广泛,其中对授信人至关重要的一项是对受信人信用状况的了解和把握。
  风险阶段是双方签定合同并由授信人向受信人提供了商品和服务之后到最终帐款回收或确认损失之间的阶段。如果受信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限制之内还款,则此笔信用交易结束,信用风险没有发生;如果还款虽然逾期但欠款最终依然成功收回,则信用风险自动消除;如果授信人最终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帐款,则意味着授信人直接经济损失的实际发生。
  在失信阶段,由于受信人失信,授信人最终无法全部收回欠款,形成呆、坏帐,风险成为现实的损失。
  在信用风险发展的不同阶段,信用对市场交易发生不同的作用机制。
  1、谈判阶段的风险揭示机制
  交易谈判的任务除了双方对合同的诸多条款进行磋商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授信人要研究是否应该授予受信人信用、授予多少、是否需要担保和保险等问题,并依据研究结论做出科学的授信决策,以事前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这就是信用交易的风险揭示机制,其核心是受信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信用状况的分析。一般而言,授信人首先要全面深入了解受信人的经济状况,然后在占有信息的基础上利用信用评级(分)技术对受信人进行信用评估,最后依据评估结果做出交易和授信决策。
  风险揭示机制实际上也是一种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信用状况不佳、信用级别低下的市场主体将失去信用交易的机会,而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则可以更多受益。所以,信用的风险揭示机制不仅可以保护授信人的微观利益,也可以在整个市场经济活动中建立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市场信用环境的优化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风险阶段的风险管理机制
  授信人要在合同期限内对受信人保持动态跟踪与监控,确保授出信用(帐款、贷款、投资等)的安全,要在还款逾期以后运用商帐追收等各种手段对逾期信用进行追讨,力求挽回信用风险,降低损失程度。这就是信用的风险管理机制。
  信用的风险管理机制主要依靠的是信用管理的各种技术手段。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银行开始重视信用的风险管理机制,有的引进外部技术建立内部信用管理部门,有的以“外包”方式将信用风险管理委托给专业的信用管理公司完成。这些都有利于提高企业和银行的自身管理水平和风险化解能力,最终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3、失信阶段的失信惩戒机制
  失信惩戒机制是以市场手段对失信行为进行惩罚并对守信行为给予奖励的市场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以信息公开为前提,以市场调节为实现手段,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惩罚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是市场的基础性调节功能在信用方面的实际发挥。
  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向市场如实公开信用信息,降低市场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得到曝光,并表扬那些“重合同,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从而,失信者将进入信用“黑名单”,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孤立,而守信者将因受到广泛的认可而取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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